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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联姻聚合力 齐心共筑新天地---省联社携手新乡市政府共同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建设
 
   5月6日上午,省联社与新乡市政府《共同推进河南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在新乡市举行。省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杨玲和新乡市委书记吴天君分别在签订仪式上致辞。省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张建刚和新乡市政府市长李庆贵共同签订框架协议。新乡市四大班子领导、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及各县(市、区)农信联社的负责同志,省、市新闻单位等100余人出席了此次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市委副书记刘建华主持。
   杨玲在致辞中指出,农信社作为区域性地方金融机构,其发展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对长期以来,新乡市委、市政府对农信社的改革发展给予的有力支持表示感谢。省联社将通过这次合作,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高信贷服务水平,重点扶持一批区位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品牌项目和优势产业,全面助推新乡市经济社会发展。希望新乡市委、市政府一如既往地关心农信社的改革发展,在优质项目推荐、不良贷款清收和优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共同营造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推动战略合作迈上新台阶。
   吴天君在致辞中指出,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大力扶持产业集聚区企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农户建房、县域骨干企业、中小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为新乡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新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与农信社的合作,将以此次协议签订为契机,认真履行战略协议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在规避信贷风险方面做出更大努力,大力支持农信社各项事业发展。希望省、市农信社在信贷资金、金融产品创新方面给予新乡更大的倾斜和支持。
   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省联社和新乡市政府将以促进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自政策引导、资源配置、财政资金和金融服务的优势,合力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建设。农信社将为市政府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一是加大信贷资金力度。力争5年内,累计向新乡市提供不少于100亿元的意向性信用额度用于支持新乡市经济发展建设。其中:积极发放新型农村社区建房及基础设施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以及农村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30亿元;积极发放企业贷款70亿元,大力支持产业集聚区内的中小企业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重点支持“一谷五基地”即冷谷、电池及延伸产品、生物及新医药、汽车零部件、特色装备制造和新型煤化工等战略支撑产业,积极向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优先支持“公司+基地+农户”经济发展模式。二是拓宽金融服务范围。深化“三农”服务,对农村城镇化建设、农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大力推进金燕卡的发行和应用,争取5年内累计发卡30万张,为农村企业和农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在未设立网点、金融服务不充分的地区,适当增设农信社网点,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范围。三是加大对新乡市优质项目和重点客户支持力度。省联社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社团贷款对风险可控、优势明显的项目和客户给予特别信贷支持,为双方合作领域内的优质项目和重点客户开辟绿色通道。四是加快推进新乡市农信改革步伐。省联社同意新乡市农信社在条件符合银监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加快组建市一级农商行(或农合行),推动新乡市农信社运行机制尽快与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接轨。五是确保金融服务安全。省联社承诺对新乡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农信社存放的资金保证安全、按时兑付。如新乡市农信社出现支付困难,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将组织调配资金予以全力支持。新乡市人民政府将对农信社给予以下支持。一是新乡市政府对已在农信社开立的存款账户,按现有状况正常运作,原则上不得转户;对于涉农财政资金,市级和县(市、区)级政府管理的财政涉农资金统一在全市农信社运行;县、乡(镇)收取和代收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由农信社代理;优先由县(市、区)农信社代办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重点引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社保基金、涉农资金、新农保资金、合作医疗资金、交巡警罚款收入、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房屋维修基金、非税收入等资金存入农信社,以便筹措更多的资金,加大对新乡市统筹城乡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带头归还拖欠农信社的贷款,协助农信社清收不良贷款,积极帮助农信社消化历史包袱,降低不良资产。对农信社保全金融资产的措施应给予积极帮助和支持,依法落实农信社债权,防止债权悬空,负有债务责任或债务连带责任的企业、单位不得擅自处置其资产。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农信社发展,对农信社起诉的贷款纠纷案件,凡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快审、快结并加大执行力度,尽可能减少农信社的损失,对恶意逃废农信社债务的行为坚决给予打击,净化社会信用环境。三是协调土地、建设、工商等有关部门支持农信社依法处置不良资产,对农信社接收借款人的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抵充贷款本息和处置这些资产中形成的费、税要实行减免政策。四是推荐优质信贷项目,优先将重点建设项目和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企业推荐给农信社,提高农信社信贷投放针对性。五是支持农信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工作,依法为农信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中剥离不良资产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引导战略投资者参股农信社,优化股权结构,夯实发展基础;对农信社改革,比照国有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执行;将农信社作为重点企业进行保护,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省联社和新乡市政府还就构建双方沟通平台达成了一致。一是互通信息畅通渠道。新乡市及时向省联社提供本地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和行业政策、经济体制改革、法规政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重要信息;省联社为新乡市政府提供金融顾问服务,提供有关投融资等方面的咨询建议,授权新乡市农信办向市政府汇报重要工作动态和改革发展的重要信息。二是完善协同推动机制。双方领导不定期进行沟通,及时通报和协调重大事项,积极推进合作,实现良性互动。新乡市政府办公室和新乡市农信办按照双方领导要求和协议达成的共识,积极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定期通报合作进展情况,共同推动双方战略合作事项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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