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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信银通存通兑差错业务处理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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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银个人账户通存通兑是我省农信社重要的跨省结算业务。由于通存通兑业务处理过程要跨越多个机构的业务系统,处理流程较为复杂,加上人为操作失误等等原因,一些柜员在办理农信银通存通兑业务过程中出现了差错,形成业务风险。现将省联社清算中心处理的涉及人为操作失误的农信银个人账户通存通兑差错案例整理出来,以供参考,便于各级农信社管理机构和柜员了解差错产生的原因及处理过程,汲取经验和教训,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减少和避免差错的发生。 案例一:误将农信银通兑业务操作为通存业务,原交易末能冲销,已向客户支付款项。 漯河市某联社营业机构2009年1月19日在受理客户提交的金额为6900元的农信银通兑业务时,由于经办柜员操作疏忽,将该笔业务办成了通存业务,并将现金支付给客户。发现交易差错时,客户已经离开了营业网点。由于受理业务时未按规定在凭证背面留存客户联系方式或者相关的身份信息,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经办柜员想通过农信银系统中的“柜台冲销”交易将原错误交易冲销,但时间已经超过了农信银系统日切时间(17:00),冲销没有成功,造成受理网点短款13800元。 该联社于1月20日上午将差错情况报告省联社清算中心,并按要求提交了“协助控制客户款项申请”和原交易凭证复印件。省联社清算中心立即与该客户开户行所属的省级联社清算部门联系,向其提交了相关的手续资料。在其协助下通过客户开户网点及时办理了账户资金圈存手续,并与客户取得了联系。 此时,该客户仍然停留在受理网点附近。经过协商,客户同意返还该笔款项。该联社遂于2009年1月21日向省联社清算中心提交了“协助解冻客户款项申请”,由省联社清算中心与客户开户行所属的省级联社清算部门联系,通过其办理了账户解除圈存手续,并由该客户在原受理网点通过农信银通兑交易取出差错款项返还受理网点。 案例二:误将农信银通兑业务做成通存业务,原交易已被冲销,已向客户支付款项。 开封市某联社营业机构2009年1月5日在受理客户提交的金额为1000元的农信银通兑业务时,误操作为通存业务,并将现金支付给客户。发现该交易错误时,客户已经离开营业网点。由于未在凭证背面留存客户联系方式或相关的身份信息,无法立即与客户联系协商纠正错误。受理柜员使用农信银“柜台冲销”交易成功将原交易冲销,造成受理机构实际短款1000元。 该县联社于差错发生当日将情况报告省联社清算中心,并提交了“协助控制客户款项申请”及原交易凭证复印件。省联社清算中心收到申请后立即与客户开户行省联社清算部门联系,提交了相关的手续资料,并通过其及时通知客户开户网点圈存了客户账户资金。由于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并且其所属的省联社清算中心没有直接处理扣划客户账户资金的权限,省联社清算中心遂于2009年1月6日请求北京农信银中心协助向客户追款,通过北京农信银差错处理平台系统,向客户开户行省联社清算中心提交了“农信银通存通兑差错调账请求”及相关的原始交易资料。经过与北京农信银中心、客户开户行所属省联社清算中心和客户开户行多次协调,2009年1月23日通过农信银差错处理平台将该笔款项划回省联社清算中心,省联社清算中心于2009年1月24日将该笔款项返还该联社。 案例三:农信银通存交易金额输入错误,冲销成功。 周口市某联社营业机构2009年2月10日在受理客户提交的金额为10万元的农信银通存业务时,将交易金额错误录入为100万元,授权员复核时亦未发现错误,致使该笔交易办理成功。当柜员发现交易金额错误时,客户已离开营业网点。柜员想通过“柜台冲销”交易将差错交易冲销,但由于冲销金额超过客户开户行的借记业务金额权限,冲销不成功,造成受理网点短款90万元的重大资金风险。 该县联社立即将情况报告省联社清算中心,并提交了“协助控制客户款项申请”及原交易凭证复印件。省联社清算中心及时与客户开户行所属的江西省联社清算部门联系,并提交了相关的交易资料。为了尽快处理差错业务,避免资金损失,经过反复与江西省联社清算部门协商,由江西省联社科技中心在当日日终前临时修改系统的冲销权限,同时通知受理机构做冲销交易。冲销成功后,再按照正确金额补做一笔正常的通存交易。所有交易全部完成后,江西省联社科技中心又恢复了原系统的冲销权限,终于使差错资金转危为安。 案例四:农信银通存交易金额输入错误,冲销不成功。 郑州市某联社所辖机构2009年4月5日受理客户提交的金额20万元的通存业务时,误将交易金额录入为200万元。授权柜员在没有认真核对该笔业务的情况下即予授权,导致错误交易被成功提交。该机构当日发现短款后,立即使用冲销交易处理。由于该客户此前已经察觉多记入金额并取走了部分款项,导致账户余额不足,冲销不成功,造成受理网点短款180万元。 该联社将情况紧急报告省联社清算中心,并提交了“协助控制客户款项申请”及原交易凭证复印件。省清算中心连夜与客户开户行云南省联社清算部门联系处理。经紧急请示云南省联社主管领导同意后,由云南省联社科技中心协助圈存了该客户账户资金150万元。第二天与客户取得了联系后,经过协商,该客户同意退还该笔款项。4月7日,客户从异地将已经取出的30万元返回至客户账户,并返回郑州协助处理差错。 云南省联社不同意将已圈存的客户资金直接通过农信银差错处理平台调整退还受理机构,建议由客户与受理机构自行协商解决。该联社于2009年4月7日向我省联社清算中心提交了“协助解冻客户款项申请”,由省联社清算中心通过云南省清算中心为客户办理了账户解圈存手续,由客户在郑州市郊区联社办理取款退还差错资金。由于云南省联社取款权限与我省系统取款权限不同,客户在办理取款交易时无法成功。在北京农信银中心、云南省清算中心的共同协助下,该客户成功办理了农信银异转本交易退还资金50万元,剩余130万元当日仍无法办理。由于客户当日有事急着要离开,为保障资金安全,省中心再次请求云南省联社清算中心将剩余的130万元办理了圈存手续。4月8日,经北京农信银中心协调,云南省联社同意将剩余130万元通过农信银差错处理平台以账务调整的方式予以退还。该联社4月8日又向省中心提交了客户同意该种处理方式的书面委托及客户身份证明。同时,我省联社清算中心向北京农信银中心提交了调账请求。云南省联社清算中心根据调账请求及时在差错处理平台发出调账回应,于当日将剩余的130万元划回省清算中心。4月9日我省联社清算中心将该笔款项返还受理联社账户,至此该笔差错方得以处理完毕。(作者:韩静 省联社资金清算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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